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现场验收检查,以下1家药品零售企业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06年7月18日始至7月2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74-5297877、5299652 传真:0774-5297790
通信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3号 邮政编码:542800
电子邮箱:hz-sc@gx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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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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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同古镇同生药店 |
零售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限诊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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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同古镇西路 |
特此公告
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