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我区农村“两网”建设的开展,规范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的管理,我局制定了开办县及县以下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申请筹建县及县以下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无药品外购权)提交材料目录 2、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无药品外购权的县级分支机构) 3、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无药品外购权的乡镇网点)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