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0日,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动员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军同志传达了贺州市和区局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文件精神。同时,根据有关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局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一是本局及每个干部职工,每个科室都要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汇报情况。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联系挂点企业和分局传达精神,指导、督查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写好调研报告。四是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
周艳英 200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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