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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来 源]: [作 者] : [发表时间] :2006-4-14 12:01:00

 

  一、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劳资、计 划生育、职称和外事行政工作;

  二、制订本地区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四、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774-5297055    

  工作信箱:hz-rj@gx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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