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局党组为了进一步推进整规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今年五月上旬作出统一部署,组织全系统所有的人力和物力集中一个月时间,从5月下旬至6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农村药品市场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综合检查执法活动。
这次综合检查主要根据区人民政府和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规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的重点是乡镇所在地所有的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以及大部分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街道矿区医疗室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统计,这次开展的综合检查活动,全市共检查了378个单位。其中检查乡镇经营企业343个(含批发企业及分支机构7个),适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书面警告并限期责令整改的55个,适用《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的166个;其中检查了乡镇卫生院54个,限期责令整改的6个,立案查处的1个;其中检查乡镇所在地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88个,限期责令整改的15个,立案查处的4个。上列三项合计受到书面警告、责令整改以及立案查处单位比率占检查总数的57.8 %。
检查的结果表明: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秩序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混乱状况;相当部分农村零售药店在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之后出现问题反弹;农村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的一些行为尚不够规范。7月5日,市局及时召开综合检查总结会,对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予以了肯定,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带有共性的21个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讨,并提出了今后的监管重点和监管对策。 (黎扬成)

贺州市局执法人员正在检查零售药店购进渠道票据
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结合开展“送法下乡”

执法人员当场向违规药店填发警告和责令整攺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