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内个别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药品贮藏规定贮藏药品的情况,派出40多名执法人员,分7个组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批发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贮藏条件进行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抗生素类、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等药品的贮藏条件进行。对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药品包装、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方法冷藏药品和冷藏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立案查处。 据各组检查反馈的情况看,极个别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贮藏药品的情况比较严重,存在着较大用药安全隐患。经过执法人员的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都能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并采取措施,购置设备、增加设施,改善药品贮藏条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药品贮藏条件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贞望 温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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