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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质量保证书
[来 源]: [作 者] : [发表时间] :2008-4-8 15:16:00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富川分局在大力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积极引导辖区内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签订《药品质量责任保证书》,树立企业和单位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企业和单位诚信自律,确保药品质量。截至42止,该县7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签订了质量保证书。

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不断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等13项保证药品安全生产质量内容的保证书。

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以下11项保证:严格按GSP要求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各项质量管理标准;坚持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质量可疑的药品;绝不参与违法药品广告宣传,不参与任何夸大疗效、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药品促销行为,不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欺诈消费者;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挂牌警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等。

药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主要包括保证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严格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执行药品存储、养护规定、不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不非法购进和使用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毒性药品等8项内容的药品质量保证书。

《药品质量保证书》的签订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中引起较为强烈的反响,强化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自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对百姓的用药安全有效负责。(冯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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