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变药品抽验模式,把药品抽验工作交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负责,对抽验工作提出新要求,不再下达具体的药品抽验数量,给贺州、梧州两市局共同下达了在监督抽验药品中应检验出假劣药品200个和药品抽验不合格率不少于20%的药品抽验工作任务。
针对抽验工作新任务,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了与梧州市局和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横向联系,及时召集相关业务人员研究部署药品抽验工作,并在药品抽验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有力措施:一是加强与梧州市局和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的交流协作,共同研究的药品抽验工作方案,确保人员、经费、车辆按时到位。二是建立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一体化的药品抽验运行模式,将“监督”部门和“检验”部门紧密配和、无缝对接。三是实行信息共享,明确药品抽验重点范围。四是坚持药品“靶向”抽验,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的技术优势。
截至2007年12月底,贺州市局药品检测车共出车125天,行程10802公里 ,检查涉药单位808个,筛选药品1656批次,共抽验涉药单位91家、药品269批次,共检验出不合格药品131批次,药品抽验不合格率达48.7%。(陈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