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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清远、永州三市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签约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清远召开
[来 源]: [作 者] : [发表时间] :2006-5-8

为加强广西贺州、广东清远、湖南永州三市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加大对跨地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三市药品监管水平,实现三市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06426,在广东清远举行了广西贺州、广东清远、湖南永州三市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签约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班子成员和部份科级以上干部及县()局长参加了会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京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助理调研员颜玮出席了会议,会上张京生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会议完成了三项议程,一是成立了广东清远、湖南永州、广西贺州三市药品稽查合作委员会,确定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总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二是举行了《广东清远、湖南永州、广西贺州三市药品稽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三是清远、贺州、永州三市局分别通报区域药品稽查合作有关情况,交流药品打假工作经验,研讨深化区域合作的重点问题。

    通过联合签订稽查合作协议,将三市的稽查协作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不断完善药品打假协作机制。一是建立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三市辖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举报,由受理举报单位审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权处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建立案件查处协助制度。三市间对电函委托协查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需跨地区办案的,给予提供人员、住宿、交通、技术、取证、文书送达和协调地方公安部门等方面的协助。三是建立大案要案联动机制。对三市区域内涉及到跨地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首发地区要及时知会另一地区的总联络员,并及进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通报。通过建立起这些机制,将为三市药品监督稽查搭建起一个广阔的合作平台,构筑起区域用药安全体系。(卢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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