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当地政府负总责和加强全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2008年3月19日至21日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育局组成三个督查组对贺州市城区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及县(区、管理区)设有学生食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督查工作,主要督查几个方面内容: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制和领导问责制落实情况;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情况(3年来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整改情况、量化分级评审情况);学校食堂管理方式和经营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经营情况;规范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和学校小食杂店经营行为情况;学校食堂自备水源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通过督查,推动各县(区、管理区)、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责任制度的落实。(廖国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