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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贺食药监发〔2008〕1号
[来 源]: [作 者] : [发表时间] :2008-9-3 17:13:00

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本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务督查工作,促进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政务畅通,维护单位形象。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桂食药监[200710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督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查工作是领导行为,是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督查工作是领导决策与落实之间的重要工作环节,对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各县分局、各科室要加强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抓好督查工作的自觉性。

二、建立督查机构,健全督查制度。各县分局、各科室要尽快落实督查工作人员,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同志分管督查工作,以确保督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局由黎志军局长负责分管督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监察室配合做好督查工作,何贞望同志为督查工作负责人,覃宜旺同志为督查工作承办人。

市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督查工作规定》,对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责和任务、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县分局、各科室要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分局负责本部门、单位内部的督查工作,并承担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对督查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具体机构或责任人。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情况特殊的,可越级进步督查。各县分局、各科室加强协作,严禁推诿扯皮而延误工作。督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能的,承办部门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承办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三、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各县分局、各科室要根据督查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充实督查人员。要教育督查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努力为督查工作创造条件。各县分局、各科室要为督查工作人员阅读文件、资料提供便利条件,要为督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督查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便使督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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